【华泰宏观李超】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的?(31)

德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使用累进税制体系,每个人都有一个最低免税额,然后根据个人收入,逐步提高税率。已婚者可以合并申报纳税。在德国,并非所有类型的收入都征收相同级别的税,所以需要分别计算每个类别的税收来得到整体税收。也有一些收入来源不征税,但用于确定纳税级别。已婚夫妇可以作为一个纳税主体合并申报纳税,并按双倍税基作为累进依据。如果夫妇双方一方的收入显著低于另一方,合并申报可以有效降低个税纳税金额。举例说明,我们假设某德国居民扣减所有扣除项后得到的应纳税收入为270000欧元,其配偶的应纳税收入为10000欧元,两者存在较大差距。由于德国第一至第三级个税税率间表现为“几何累进税率”,我们用应缴个税金额区间和2017年的个税征收等级分类安排对两种方式进行比较,则两种纳税方法下,该夫妇的纳税情况如下:

方法一:如果夫妻分别缴纳税款,应缴纳的税款总额是:

【华泰宏观李超】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