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述评( 十 )

从修改环境保护法、食品安全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到制定慈善法、中医药法、反家庭暴力法,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立法工作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。

从中小企业促进法到反不正当竞争法,从快递暂行条例到增值税暂行条例,一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地施行,多层次适应经济发展需求。

从国家安全法到网络安全法,从反恐怖主义法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,一批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法律正式颁布,坚决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。
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、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,紧紧抓住立法质量,共制定法律28件,共修改法律137件次,制定修改行政法规266件次,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。

常制不可以待变化,一途不可以应无方。

运用授权立法,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、公务员制度改革、军官制度改革等,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、改革与立法同频共振;

修改立法法,明确立法权力边界,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;